中粮协〔2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业协会,有关粮油加工企业、粮油机械制造企业、粮油交易市场: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开展粮食行业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加快培育发展粮油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推动粮油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经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油学会、中国粮食经济学会研究决定,继续在我会会员单位中进行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发布2018年度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50强”和挂面、杂粮、粮油机械、主食品、粮油交易市场及小品种食用油加工企业“10强”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18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以下规模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
(一)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大米加工企业、小麦粉加工企业、食用植物油(含大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等大宗油脂及食用调和油)加工企业;
(二)产品销售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花生油、棉籽油、玉米油加工企业、粮油机械制造企业;
(三)产品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稻米油、芝麻油、油茶籽油、葵花籽油、亚麻籽油加工企业;
(四)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挂面加工企业;
(五)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主食品、杂粮产品加工企业;
(六)粮油交易市场占地面积达到50亩以上,年粮油商品交易总量达到50万吨以上。
二、调查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于4月10日至5月20日登陆中国粮食行业网“在线办事”中“重点企业调查”栏目(http://www.chinagrains.org.cn/),按照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
(二)在线上传材料
1.加盖公章的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附件1);
2.加盖公章的重点粮油企业调查企业承诺函(附件2);
3.企业标志(LOGO)及名称的图片(尺寸 360*80 像素,大小不超过 20KB )各一张;
4.企业广告宣传图片(尺寸228*150像素,大小不超过 30KB );
5.企业300-500字的word宣传稿;
6.相关资质证明扫描版(如认证、龙头企业、名牌称号等等)。
(三)集团公司应将下属企业的相关指标进行合并,由集团公司统一参加专项调查,下属企业包括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不包括参股企业和贴牌、委托加工、经销、代理等无资产关系的企业。集团公司除需上传“调查方法(二)在线上传材料”外,还需上传加盖公章的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审核汇总表(附件3)。
(四)个别单位因故无法如期在线上传,请将相关纸质版材料于5月20日前分别邮寄至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和本省(区、市)粮食行业协会(网上申报材料与盖章材料缺一不可,且数据要保持一致,否则无法参与专项调查)。
(五)请各省(区、市)粮食行业协会协助对重点粮油企业填报的调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本省(区、市)分品种的分析报告,于5月30日以前将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审核汇总表(附件3)和分析报告(电子版)报至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六)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油学会、中国粮食经济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根据产品销售收入、产量、产能、利税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各行业的“50强”或“10强”企业。
三、填报说明
(一)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中标注“*”为必填项,若选项无内容填写,则填“无”。
(二)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表1-2)中,品牌类型有: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或无。
(三)食用调和油与单品种油脂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均不能重复计算,单品种油脂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均不含使用该种油脂加工成的食用调和油。
(四)小包装油是指包装容量在5升(含)以下的油脂,小包装油生产能力是指灌装能力。
(五)杂粮是指经过清理、分选、包装等工序处理后的产品(谷类杂粮产品还应经过碾磨加工),不含散装或大包装原粮。
(六)挂面含干挂面和保鲜湿面。
(七)各项数据均不保留小数。
(八)大米加工行业代码为1311;小麦粉加工行业代码为1312;杂粮产品加工行业代码1314;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代码为1331;
挂面、主食品加工行业代码为1431;粮油机械行业代码为3532;粮油交易市场加工行业代码为5121。
四、相关要求
(一)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是引领粮食企业做优做强和实施品牌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有关部门择优扶持重点骨干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油学会、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向有关部门推荐驰名商标或科研技改项目的主要依据,请各地粮食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企业所填报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与本企业向所在地粮食局、统计局、税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一致,不得虚报。如发现不一致或虚报数据将取消参审资格。
(三)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油学会、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将根据调查结果对“50强”和“10强”企业在我会网站和相关媒体免费组织宣传。
(四)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作为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油学会、中国粮食经济学会的一项常态化工作,请参与专项调查的企业于每年4月10日登陆中国粮食行业网 “在线办事”中“重点企业调查”栏目(http://www.chinagrains.org.cn/)进行网上填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 杰 韩兆轩
电 话:010-66094706 66095177
传 真:010-66095177
电子邮箱:zglxxinxichu@126.com
QQ群(协会):232579006
QQ群(企业):438401562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特此通知。
附件:1.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表1)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中国粮油学会 中国粮食经济学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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