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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
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做好第二批部门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分支机构属地备案工作的函》(中就培函〔2021〕61),批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成为第二批全国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备案的职业(工种)包括仓储管理员(职业代码4-02-06-01)、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代码4-08-05-01)等5个职业。
2022年,中粮协统筹规划,开展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基础制度建设工作,同时推进考试平台和合作网络的搭建工作。目前,中粮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中,已有九个省十余家机构成功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属地人社部门的双备案资格。
2023年,中粮协在黑龙江、湖北和甘肃等地指导分支机构开展了仓储管理员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活动,参与认定人数达到600余人。
中粮协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认定试点相关工作。有合作意向的机构,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流程。
一、申请成为中粮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
1.提出申请
申请机构应首先向中粮协提出合作申请,填写《粮食行业社会培训组织分支机构备案表》。
2.提交材料
申请机构向中粮协提供以下评估技术文件: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机构基本情况表、机构资质文件、相关质量管控制度及措施、场地设备设施情况、诚信承诺书等。
3.成为中粮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
中粮协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经批准同意后,申请机构即可成为中粮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
二、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1.省级评估
申请机构成为中粮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后,应积极联系属地人社部门,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属地人社部门的核验评估。在完成评估后,相关信息将反馈至人社部。人社部根据申请机构的属地评估结果,向符合要求的机构出具备案回执,并将回执反馈至属地人社部门。
2.省级备案
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人社部的备案回执,发放属地备案回执,告知机构备案号等信息。
3.网上公布
人社部将申请机构的备案号、备案情况等信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统一公布。
至此,双备案正式完成。
后续开展认定工作的具体事项,可与中粮协培训教育处联系。若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相关问题,可联系:
培训教育处 010-85001172
周老师 13366812899
乔老师 13341074125
吴老师 15724714945
曹老师 1821080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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